窗口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
1、缴存基数调整所需材料:
(1)《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批量导入版),报送电子文档和一份纸质文档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2、缴存比例调整所需材料:
(1)《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表》(批量导入版),报送一份纸质文档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注:表格可登录中心网站(http://www.xxzfgjj.com/tzgg/2106182.html)在“表格下载”栏下载;单位只调整缴存基数(或比例),只填报缴存基数(或比例)调整表;单位既调整缴存比例又调整缴存基数的,需同时填报上述两个表格,先办理调整缴存比例业务再办理调整缴存基数业务,在缴存基数调整表中应填写调整后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