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困难(洪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须知
一、基本条件:
受暴雨洪涝灾害影响,导致本人及配偶名下自住住房受损(受灾严重地段一层进水房屋,不包括地下室等附属设施),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在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经核实后可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2万元,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以实际余额为准提取到百位。
二、办理要件: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家庭困难(洪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
3、产权人为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注:《家庭困难(洪灾)申请提取公积金承诺书》请在网站(www.xxzfgjj.com)“表格下载”栏下载打印。对有疑义的房屋受损情况提供中心需要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提取人填写家庭困难(洪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单位对职工填写的家庭困难(洪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中职工房屋受灾情况、提取金额等进行核实→单位经办人收集业务办理要件统一报中心办理→中心对提取职工的房产、婚姻、提取额等情况进行联网核查,对有疑义的房屋受损情况可通过社区、实地调查、要求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等方式核实→审核通过后,将提取资金打入提取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