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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登记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05-13 20:43: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新乡公积金缴纳,新乡公积金缴纳,新乡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登记办理指南

内容简介

凡已年满18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0周岁,无就业单位,并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自由职业人员,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缴存职工的各项权利。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行代扣制,代扣时间为每月25

凡已年满18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0周岁,无就业单位,并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自由职业人员,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缴存职工的各项权利。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行代扣制,代扣时间为每月25日。

(一)办理要件:

1、身份证;

2、银行结算账户(银行卡)。

(二)办理流程:

1、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及现场出示联网查询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纳证明到中心市区营业大厅或各县(市)管理站进行审核。

2、通过审核后办理灵活就业人员账户设立手续。

(三)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天。承诺时限:通过审核后,当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