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市长城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西500米
关于道路交通违法取证设备启用公告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广大市民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促进文明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在我市境内以下路口设置道路交通违法取证设备,自4月29日零时起正式启用,现将设置点公告如下:
1.长垣市长城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西500米
主要针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
特此公告
长垣市局交通大队
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