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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发布时间:2022-11-15 00:52: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新乡医保,医保新乡,新乡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内容简介

城镇职工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450元三级医院800元。住院次数起付标准:年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一级医院260元二级医院350元;三级医院700元。报销比例:一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87%退休职工报销89%;二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86%;退休职工

城镇职工

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450元三级医院800元。

住院次数起付标准:年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一级医院260元二级医院350元;三级医院700元。

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87%退休职工报销89%;

二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86%;退休职工报销88%;

三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85%退休职工报销87%

注:转诊规定转往本统筹地区以外住院治疗的(包括因公出差、探亲、旅游急诊),其费用个人负担10%后进入报销基数。

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报销比例:

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先使用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用完后,直接进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报销比例为在职70%,退休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