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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关于进一步推进医保公共业务办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4 23:18:1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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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市本级各参保单位:按照市本级城镇职工医保公共业务办理要求,在2021年12月份公共业务办理的基础上,现就2022年1月份公共业务开办工作通知如下:本批次处理2022年1月1日-1月31日未办理的医保公共业务手续以及2021年12月份未办理的手续。2022年2月1日之后的医

市本级各参保单位:

按照市本级城镇职工医保公共业务办理要求,在2021年12月份公共业务办理的基础上,现就2022年1月份公共业务开办工作通知如下:

本批次处理2022年1月1日-1月31日未办理的医保公共业务手续以及2021年12月份未办理的手续。2022年2月1日之后的医保手续,暂时不办理,具体开办时间等待后续通知。

一、办理条件:

1、已缴纳2022年1月份医保费用,且系统内已显示到账的参保单位,可正常办理业务。

2、税务部门已有2022年1月份医保缴费计划,未缴纳费用的单位,缴纳费用且到账后可正常办理业务。

3、未收到税务部门2021年1月份医保缴费计划的单位,预约后到市民中心100号窗口核对单位人员信息。

二、办理业务时间及方式:

2022年3月1日起开始办理

1、市民中心:通过“新乡政务服务”、“放新办”预约办理。(咨询电话:3069339/3060230)

2、各区行政服务大厅:不需要预约,办事群众可选择就近办理。(各区经办地址及电话请看附件1)

三、办理业务范围:

1、 市民中心经办范围:单位立户、单位销户、人员新参保、停保、续保、参保信息维护、开具《参保凭证》、开具转移《联系函》。

2、各区经办范围:单位立户、人员新参保、停保、续保、参保信息维护。

3、在代理中心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按要求到人民公园北门行政服务中心2楼,办理停保、续保手续(开办时间以代理中心通知为准)。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手续由新乡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到市民中心集中办理。电话:3059756

四、特别提醒:

1、办理批量(新增、续保、停保3人以上)业务,需要电子报盘(模版请下载附件,新增与续保使用附件2,停保使用附件3),请办事人员提前做好电子版,携带U盘预约办理。

2、河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网上大厅暂不能正常办理业务,何时办理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