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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保单位参保登记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05-18 23:11: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服务,业务,咨询电话,评价,办理,机构,医保,新乡医保单位参保登记办理指南

内容简介

单位参保登记(注册科)一、事项名称单位参保登记。二、服务对象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三、办理方式(一)现场办理。1、新乡市市民中心 人民东路甲1号二楼83-89号窗口业务咨询电话 0373-30693392、红旗区行政服务中心

单位参保登记

(注册科)

一、事项名称

单位参保登记。

二、服务对象

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

三、办理方式

(一)现场办理。

1、新乡市市民中心 人民东路甲1号二楼83-89号窗口

业务咨询电话 0373-3069339

2、红旗区行政服务中心 人民路和首比街交叉口向北50米路西1楼6号窗口

业务咨询电话0373-2048050

3、卫滨区行政服务中心 解放北桥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2楼城镇职工医保服务窗口

业务咨询电话0373-2066351

4、牧野区政务服务大厅 荣校东路和新二街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1楼17号窗口

业务咨询电话0373-3069658

5、凤泉区行政服务中心 绿茵河畔南门1楼医保综合窗口

业务咨询电话0373-3918517

6、高新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新飞大道与五一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北1楼4号窗口

业务咨询电话0373-3536355

7、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经六路与纬八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2楼26号窗口

业务咨询电话0373-3675032

8、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服务大厅 滨湖大道与太行大道交叉口东西厅17号

业务咨询电话0373-7551298

(二)网上办理

职工医保:通过新乡市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手机APP在网上进行办理。

四、办理流程

(一)单位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二)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五、申办材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文件1份。

(二)《新乡市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鼓励各县(市、区)通过查询市场监管部门“多证合一”数据获取信息。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监督电话

新乡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0373-3060236

八、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医保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的通知》(豫“放管服”组办〔2020〕5号)及其附件《河南省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度(试行)》要求,通过调用省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的评价功能,提供在线或现场评价服务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一)评价内容。经办机构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办事流程、服务规范、服务效率、服务便利度、承诺履行、整改实效、监督管理,政务服务平台的便捷性、完善性,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等。

(二)评价等级。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三)差评整改。收到差评后,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承办业务的经办机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安排专人回访核实。对情况清楚、评价属实、诉求合理的问题,按照省政府和国家局规定开展整改和回复。同时保障经办机构和工作人员举证解释和申诉申辩的权利,建立申诉复核机制,排除误评和恶意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