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暂停时间2021年11月24日18时起,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网点暂停所有医保业务办理;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暂停医保刷卡及医疗费用报销服务;预计11月30日8时起,所有医保服务全面恢复。
1.11月24日18时前,本市参保人员在市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出院标准的,应及时办理出院报销手续;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的,待服务恢复后,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出院报销手续。如因特殊原因,患者可先行自费出院,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报销。
2.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员需转往市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需先自费办理住院,待服务恢复后7个工作日内,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转出医疗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出院时在就诊医疗机构直接办理出院报销手续。
3.暂停服务期间,异地门诊重特大疾病患者先行自费结算,待服务恢复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