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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辉县市电动二(三)轮车登记上牌服务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0 06:39:04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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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关于设立辉县市电动二(三)轮车登记上牌服务点的通知为推进我市电动二(三)轮车管理工作,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根据辉县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文件精神,自2022年1月4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电动二(三)轮车登记上牌工作。免费上牌,

关于设立辉县市电动二(三)轮车登记上牌服务点的通知

为推进我市电动二(三)轮车管理工作,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根据辉县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文件精神,自2022年1月4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电动二(三)轮车登记上牌工作。

免费上牌,倡导电动二(三)轮车购买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驾驶人意外险。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辉县市电动(二)三轮车登记上牌服务点地址:

1、南李庄亨泰建材城广场

2、文昌广场

3、新二中北门(协和大道 东)

4、财政局北(药贸大道 红绿灯十字往东)

二、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

三、工作安排:

辉县市电动二(三)轮车登记上牌工作于2022年1月4日开始,春节前安装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5日(农历腊月廿三)。

春节后2022年2月8日(农历正月初八)开工,辉县市电动二(三)轮车登记上牌工作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

2022年4月30日后不再集中登记上牌。

2022年5月1日起,对上路行驶的未安装号牌的电动二(三)轮车,依法予以查处。

温馨提示:

1、登记前首先登录互联网“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进行车辆机动车属性界定,非机动车属性的再进行电动二(三)轮车登记。

2、办理登记需提供:

(1)电动二(三)轮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车辆合格证明等合法来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倡导电动二(三)轮车购买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驾驶人意外伤害责任保险。

2022年1月4日前所购车辆,无法提供发票、合格证等合法来源证明的需签订《电动车来源承诺书》,说明来源、归属等情况并作出承诺。

4、请全程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保持1米距离,按照工作人员提示登记信息,有序办理。

另为节省排队时间,特针对辉县市各单位、机关部门可提前预约,提供上门集体安装服务。

联系人:张女士

预约电话:152 3733 7177

辉县市电动二(三)轮车上牌工作组

2021年12月30日